卫生部基本药物政策司司长郑宏表示,“目前大概有七个省份开始按照中央国务院的文件进行新一轮招标采购,更多省份还处于制定本省实施办法和具体措施上。”郑宏对此解释称,“由于制度在推进过程中阶段性和时间性的差异,实际上我们的基层医疗机构是新旧机制在发挥作用。因此我们看到各地的进度不平衡,反映出的现象既有老问题,又有新情况。”国家医改专家咨询委委员、北大光华管理学院教授刘国恩透露,解决以药补医的问题仍是未来五年规划当中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降低药占比仍是努力的方向。基本药物制度启动以后,2010年11月,国务院公布《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的指导意见》,确定了具体的药品招标和采购办法。
但郑宏指出,“搞了十几年了,应该说以往的招标采购解决了一些问题,但留下了更多问题,产生了更多新情况。”而国务院的新文件则是对原有制度的重构。但有些让人失望的是,文件公布半年多以来,全国仅7个省按照国务院的文件进行了新一轮的招标采购,其他省份仍在制定实施办法和措施。这意味着,在基本药物制度即将实现基层全覆盖的情况下,却在实行新旧两种采购制度。而两种机制所产生的不同问题,一起纠缠在了这项制度当中。郑宏表示目前正在考虑通过几个方式完善基本药物的采购机制:一方面是变过去带量采购为带量和带预算采购相结合,在制定采购计划的过程中兼顾数量、质量和价格;另一方面建立健全药品生产评价体系,发挥双信封招标采购制度当中质量标的作用。然而,在对基本药物制度的定位和思路上甚至仍有不明确的地方。具体的说,关于什么是“基本”的认识尚不统一。
“实际目前在医疗问题上确实存在基本医疗需求和非基本医疗需求,两种需求都必然面临着两种市场。”而如何划分基本与非基本则需具体标准。不过郑宏透露,在卫生部最近开会的讨论中,关于什么是基本医疗仍没有完全理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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