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安徽省发布《安徽省中成药带量联动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截止请于2023年11月8日17:00。以下称《征求意见稿》。
根据《征求意见稿》显示,安徽此次中成药带量采购共有 14 个产品纳入目录。采购周期 2 年,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延长。
招标完成后,安徽要求企业提供“不保价”服务:标期内其他省份若出现低价,则安徽也要进行价格联动。
采购周期内,如其他省级或省际联盟带量采购中选价格比本次带量联动采购中选价格低的,实行价格联动。
对于不参加此次集采,或者集采未中选、流标的产品统一判定为非中选产品,非中选产品的采购量不得高于同组实际量的 10%,翻译一下就是,非中选产品的市场最高占比不高于 10%。
采购周期内,医疗机构每年度非中选产品的采购数量不得高于同采购组实际采购量的10%。
本次中成药带量联动采用带量询价的方式开展,询价价格参考本产品在湖北联盟第一批、广东联盟、山东省集采产品的最低中选价格(以下简称“省级集采最低价”)及安徽相关药品挂网采购价。
带量询价具体规则如下:
(一)安徽已挂网、外省有集采中选价格
以该企业药品安徽省最低挂网价与省级集采最低价取低作为询价价格。
(二)安徽未挂网、外省有集采中选价格
以该企业药品外省集采中选价与同通用名药品我省最低挂网价(按最低日均治疗费用换算)取低作为询价价格。
(三)安徽已挂网、外省没有集采中选价格
以该企业药品我省最低挂网价及同通用名省级集采中选中位价取低作为询价价格;
若申报企业药品在我省已挂网且该通用名药品均未在外省中选的,以该通用名药品我省最低挂网价及同采购品种组省级集采中选中位价取低作为询价价格。
有低价就要降,没有低价,创造条件再降。
文章来源:卧听风雨 药客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