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联采办最新通知:第六批国采(胰岛素专项)待分配量选择工作于今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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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批国采最新通知,进一步分量
12月9日,宁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发布《关于开展医疗机构胰岛素专项集采待分配量选择工作的通知》宣布,接国家药品联采办通知,第六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待分配量进行选择工作即将开始。
待分配量选择工作的时间安排为:12月9日(周四)00:00正式开放待分配量选择工作,并于12月22日(周三)24:00关闭。
相关医疗机构有19天时间进行待分配量的选择,根据第六批全国集采文件的安排,待分配量确认后,本轮胰岛素专项集采的分量阶段将正式结束。
后续有望进入到胰岛素国采的落地准备阶段,根据此前消息可能是明年初。
前一日(12月8日),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也转发了国家药品联采办的胰岛素专项集采待分配量选择工作的文件。
根据联采办的通知,本轮胰岛素专项集采的品种有:餐时人胰岛素、基础人胰岛素、预混人胰岛素、餐时胰岛素类似物、基础胰岛素类似物、预混胰岛素类似物共6个采购组。
参与本轮采购量分配的医疗机构包括:参与胰岛素专项集中采购,且填报的需求量涉及各采购组C类中选产品和D类未中选产品的医疗机构。
胰岛素专项集采文件规定,调出分配量包括C类中选产品首年采购需求量的30%和D类产品首年采购需求量的80%,由医药机构按要求进行自主选择。
通知要求,各相关医疗机构在规定时间内需通过“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综合服务平台”完成待分配量选择工作。
02
国内药企A、B组入围居多
经过三天的公示期,11月30日,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正式发布《关于公布全国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中选结果的通知》。
针对第六批集采文件的规定,拟中选产品被分为A/B/C/D四类,相关药企中选产品所在的分组将直接决定其在医疗机构选择待分配量阶段有无优势。
具体来看,本轮胰岛素集采累计报量2.14亿支,采购金额161.18亿元(其中三代胰岛素115亿元,占比达70%),整体平均降幅48%,预计每年可节约费用90亿元。
本轮胰岛素专项集采共有43个品种参加竞标,42个拟中选,中选率高达98%——在拟中选的42个品种中,外企有17个,占40%;本土企业达25个,占比60%。
本轮胰岛素专项,共有11家企业中标——包括代理波兰佰通品种的合肥亿帆在内的外企共4家,本土企业达7家。
国内药企:甘李药业与联邦制药各有6个产品中标,通化东宝5个、合肥天麦3个、东阳光药2个、万邦生化2个、海正药业1个;跨国药企:诺和诺德7个产品中标、礼来5个、波兰佰通3个,赛诺菲2个。
从给出的降幅角度看,海正、甘李等国内药企降价诚意最大,诺和诺德等外企保价意识仍然比较明显,通化东宝、江苏万邦、东阳光的平均降幅也相对平缓。
本轮胰岛素专项国采平均降幅48%,且整体品种的降幅分布较为均匀,不少药企踩着40%的中选线降价入围——具体来看,有27个中选品种降幅在40%-50%之间。
6个产品组的降幅也不尽一致,其中预混胰岛素类似物、餐时胰岛素类似物两个三代胰岛素降幅最大,降幅最小的是二代胰岛素餐时人胰岛素。
数据显示,本次集采首年总采购需求量为2.14亿(支/瓶),诺和诺德、礼来苏州、赛诺菲三大跨国药企总报量占比60%以上,中选产品中C类较多。国内企业A、B类产品占比较高。
03
谁将获得待分配量
集采文件规定,满足下面两个条件之一,药企即可中选:
当入围产品申报价小于等于同采购组最低申报价1.3倍时,直接获得拟中选资格;
在申报产品不满足上述中选条件时,拟中选规则如下——产品申报价降幅≥40%(以对应采购组最高有效申报价为基数进行计算)的,获得拟中选资格。
针对中选产品的排名同样关键,排名将决定药企中选产品被划入A/B/C/D哪个组别。下面回顾一下,中选产品的排名确认准则:
同采购组内,申报产品按申报价由低到高确定申报排名,申报价最低的为第一名,次低的为第二名,依次类推确定其他排名——在同采购组内,报价越低越有望率先进入A组。
当同采购组内,申报产品的申报价相同时,排名按以下规则依次确定:有信用、首年采购需求量大、产能较大、上市较早。
根据拟中选产品的排名,中选产品将被分为A/B/C/D四类。
符合申报资格但未申报或未中选的产品为D类——根据本轮胰岛素国采开标结果,划到D类的产品应该有1个。
同采购组内,中选产品按上文提到的“拟中选产品排名确定准则”确定排名,并进行分类,分为 A、B、C 三类。
(1)餐时人胰岛素、基础人胰岛素、预混人胰岛素、餐时胰岛素类似物和基础胰岛素类似物5 个采购组,同采购组内,中选产品中排名第一、第二和第三的产品为A类(分别标注为A1、A2和A3), B类和C类确定规则如下:
若同采购组内无D类产品,则中选产品中排名末尾第一、第二的产品为C类,其余中选产品为B类;若同采购组内D类产品数为1个,则中选产品中排名末尾第一的为C类,其余中选产品为B类;若同采购组内D类产品数为2个及以上,则该采购组没有C类,其余中选产品均为B类。
(2)预混胰岛素类似物采购组,中选产品中排名第一、第二的产品为 A 类(分别标注为A1和 A2),B类和C类确定规则如下:
若同采购组内无D类产品,则中选产品中排名末尾第一的产品为C类,其余中选产品为B类;若同采购组内D类产品数为1个及以上,则该采购组没有C类,其余中选产品均为B类。
各产品的获得基础量和调出分配量见下表。
基本上,调出分配量主要来自于中选排名末位和未中选的产品的原有采购量。
在今天开始的获得分配量环节:同采购组内,医药机构自主选择调出分配量,C类中选产品的调出量分配给A类中选产品,D类产品的调出量分配给A类和B类中选产品。
当中选产品对应的企业获得的基础量和分配量总和超过其承诺供应国内市场最大产能的50%时,医药机构不得继续将调出量分配给该企业。
另外,若A类中选产品对应的企业产能满足要求,则每家医药机构在选择D类产品调出分配量时,A类中选产品的量应大于B类中选产品的量。
若医药机构自主选择A类和B类中选产品结束后,因产能原因,C类中选产品和D类产品的调出分配量仍有剩余,则该剩余分配量不再分配。
总的来看,A类中选企业(报价最低)在待分配量阶段,只要满足产能要求,医疗机构有选择意愿(在青睐低价的基础上,有使用习惯),将进一步拿下较多的市场。
附:
文章来源:赛柏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