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接种新冠疫苗或影响出行
昨日晚间,据微信公众号“宁国发布”消息,从7月14日起将在宁国全市范围内,对出入医疗机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及餐饮单位、车站及公共交通工具、文化娱乐场所、政务大厅等各类公共场所的人员,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查验(安康码)工作,为了不影响正常工作生活秩序,要求未接种疫苗的广大人民群众,于7月25日前尽快到附近的疫苗接种点完成首针接种,已接种首针的按照预约时间尽快完成全程接种。
最近几天,全国多地发布通知:未接种疫苗将无法进入医院住院部、养老院、学校等场所。
7月13日,休宁县卫健委发出相关通知,从8月1日起将在全县范围内,对出入超市、菜市场、银行、宾馆酒店、电影院、医院、药店、理发店、政务大厅等各类公共场所的人员和乘坐公交车的市民,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查验(安康码)工作。
据微信公众号“大美北流”7月13日消息,广西玉林北流市将从7月15日起,在查验健康码的同时检查新冠疫苗接种记录;从 8 月 1 日起,原则上不允许未接种人员(有禁忌症除外)进入医疗机构住院部、养老院、学校、托幼机构、托育机构、图书馆、博物馆、监所等场所。
通告中还提到,为了强化校园疫情防控,北流市各个阶段(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的学生户口本上家庭成员符合接种条件的需要在开学前就近完成接种;原则上未完成接种的,将暂缓入学。
赛柏蓝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各地已经有陕西、浙江、江西、四川多地发出类似通告。
陕西韩城
据微信公众号“韩城发布”7月12日消息,韩城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在全市重点公共场所开展查验疫情防控码的通告。从2021年7月13日0时开始,进行试点;7月15日0时开始,全面启动实施。
四川高县
7月12日,四川省宜宾市高县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发布《高县疫情防控通告》。通告要求,凡年满18周岁以上(户籍不限)且无疫苗禁忌症的人员均须接种。7 月27日起,原则上不允许未接种人员(有禁忌症除外)进入医疗机构住院部、政务中心、养老院、托儿所、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景区景点、监所等重点场所。
江西崇仁县
7月12日,崇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布通知,崇仁县将在商场、景区、车站、影院等公共场所,实行扫“赣通码”查看疫苗接种记录,如没有接种新冠疫苗,将对生活和出行带来不便。
浙江青田县
7月9日,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官方微信号“青田发布”发布通告,要求公共场所要“二码联查”。通知要求,7月21日起,原则上不允许未接种人员(禁忌症除外)进入医疗机构住院部、养老院、托儿所、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图书馆、博物馆、监所等重点场所。入境人员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期间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均须接种疫苗,否则居家审核不予通过。农村集市摊主未接种疫苗不允许出摊。
此外,浙江省丽水市、龙泉市,以及云和县、庆元县、缙云县、遂昌县、松阳县等多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都发布通告,近期将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车站、养老院、学校、宾馆、酒店、商场超市要实行“二码联查”,在查验健康码的同时检查新冠疫苗接种记录(标识),并对未接种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动员及时接种。
强制接种?官方回应
未接种疫苗或影响出行,疫苗接种是否成为强制性工作?一些地区官方部门对此做出了初步回应。
宁海发布微信公众号在7月12日发布的文件中强调,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需要,对7月11日发布的通告内容进行调整,以此件为准。”新文件删除了“原则上不允许未接种新冠疫苗人员(禁忌症者除外)进入……重点场所”的表述,仅要求在人员密集场所实行健康码和新冠疫苗接种后金边标识码“二码联查”。
浙江宁波宁海县委外宣中心工作人员在接受央视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对未接种人群,只动员其进行接种,并不要求重点场所实施禁入。丽水市莲都区行政服务审批中心工作人员在接受央视网记者采访时也表示,目前进入该中心仅需进行登记,不会禁止未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员进入。
国家卫健委官网信息显示,截至2021年7月13日,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累计报告接种新冠病毒疫苗140201.9万剂次。
今年4月11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就明确指出,要坚持“应接尽接”和自愿原则相结合,引导并鼓励群众积极接种、主动接种。针对个别地方接种工作中出现的简单化,甚至“一刀切”的情况,国家卫健委还两次表态:必须坚决予以纠正。应该指出,“应接尽接”与自愿原则并不是对立的,而是相互补益、共同促进的。“应接尽接”要求的是广泛性,自愿原则体现的是对不同个体的尊重、对特殊情况的科学态度。惟有协调好二者,才能构建起强大的防疫体系。
分年龄段疫苗接种将开始
新冠疫苗紧急使用范围已经扩大到了3岁以上的儿童,目前一些地区对于3至17岁人群的接种也做出了安排。
安徽、广西、湖北荆州接连发布消息,公布当地12-17岁人群的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安排。
安徽
今日,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消息,按照国家、安徽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部署,从即日起全市开展12-17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7月份启动并完成15-17岁人群第一剂接种任务;8月份将启动并完成12-14岁人群第一剂接种,同时完成15-17岁人群第二剂接种任务;9月底前完成12-14岁人群第二剂接种任务。在开展12-17岁人群接种的同时,同步开展18岁以上人群接种,并在9月底前完成全程接种。
广西
广西日报发布消息称,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总体部署,下半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将对12-17岁人群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根据国家部署,广西将分三步开展12-17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第一步:7月份,广西将启动并完成15-17岁人群第一剂接种任务。
第二步:8月份,将启动并完成12-14岁人群第一剂接种,同时完成15-17岁人群第二剂接种任务。
第三步:10月底前,完成12-17岁人群的全程接种。将科学制定接种实施计划,确保接种工作安全、稳妥、有序地开展。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12-17岁人群属于未成年人,主要是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技工学校等在校学生,该年龄段人群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时,要求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现场全程陪同且充分阅读并现场签订知情同意书后,方可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湖北
湖北省荆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关于近期全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提示》。
提示中提到,8月1日起,荆州市将重点开展12-17岁人群和60岁以上人群新冠病毒疫苗免费接种工作。7月31日前,请尚未接种的18-59岁市民尽快完成接种。
6月11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健委疾控局二级巡视员崔钢介绍,目前我们国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主要是在18岁以上人群开展,国家有关部门已经批准了3至17岁人群,可以开展新冠病毒灭活疫苗的紧急使用。我们会根据疫情的形势、防控工作需要和相关人群的特点,组织专家研究制定针对3至17岁人群接种的具体政策。
中国疾控中心研究员、科研攻关组疫苗研发专班专家组成员邵一鸣表示,国药中生北京所和北京科兴中维公司研制的灭活疫苗在获得附条件上市批准以后,继成人使用之后,继续开展了3-17岁人群的扩大临床试验,积累了更多的数据,这些数据及时上报国家,经过专家的认真审评论证,充分证明了在3—17岁这个人群是安全的。经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国药中生北京所和北京科兴中维公司的新冠疫苗在有需要的情况下可用于3—17岁人群的疫苗接种。
目前来看,全国各地疫苗接种呈现积极趋势。钟南山院士曾公开表示,根据研究预计,如果疫苗有效率在70%的情况下,国内需要83.3%的接种率才能达到群体免疫;如果疫苗有效率为80%的情况下,国内需要72.9%的接种率可实现群体免疫。我国接种疫苗的比例较低,必须跟上形势,和世界其他国家一样,争取尽快能达到70%-80%的接种率。同时,他还呼吁大家,“希望大家一起努力,尽快接种疫苗,为国家、世界,也为个人预防新冠尽一份自己的努力。”
文章来源:赛柏蓝